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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跑训练过后,上午的阳光已经高高升起,笼罩在十三名学员的身上。

没有人掉队,十三名少年全都坚持了下来。

最后完成训练任务的反而是是格雷、加鲁、普兰、杰克逊,毕竟多了一圈,也就是十公里的距离。

普兰还好,完成任务后虽然快没了半条命,但好歹还能站着。

朴素少年杰克逊则是直接滚倒在了地上,不过他能坚持下来,格雷还是有些惊讶的。

有的人属于努力型的天才,或许平平无奇的杰克逊就是属于这种类型吧。

格雷反倒是有些替自己担心,别人不知道,他却清楚,今天的加鲁和普兰比起他,进步了太多了。

就算是杰克逊和其他几个少年,或许身体天赋都在他之上。

这就是天赋的重要性,格雷苦练三年的身体,在天赋更强者有了指导,开启一样的前进步伐速度后,很容易就会被追上。

这又能怎么办呢?格雷心中苦笑一声,接下来,他一定会全力以赴,希望接下来不会被太多人超越。

“起来!为了等待你已经浪费了几十分钟的时间!”

罗兰教官丝毫没有同情,是少年自己要求的增加难度,自己说出的话就得自己去好好完成。

“列好队,下一个训练任务——劈砍重剑三千次!”

在罗兰的话语下,十三名骑士学员拖着疲惫的身体跟在了他身后。

......

桦树堡里的一处武场里,十三名骑士学院身前都摆上了一柄1.8米长,20厘米宽的重剑。

城堡的士兵们放好重剑,朝罗兰行了一礼后才离开。

“那么,开始吧。”

“重剑是骑士除长枪外最重要的武器,在马上可以操控它劈砍,就算失去了坐骑,重剑的威力依然存在!”

“单手持重剑时,最远攻击距离占优;双手持重剑时,连击和攻防切换速度快,当然你们现在的力量根本无法长时间单手把持八十斤重的重剑,我现在说的这些技巧你们听听,记下就好。”

“当攻击方式为,武器带体重穿过物体时,双手持握能更好的传导身体的能量,打出最大的威力......”

“跟着我的动作。”罗兰不废话,直接提起重剑转身,面向身前的木桩。

“双手握紧剑柄!握紧!”

罗兰双手握住重剑,“提气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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